男子骗走熟人7万

生活百科 2022-07-03 10:56www.ai-classes.cn生活常识
       购买一套优质优价房男子骗走熟人7万,是不少购房市民男子骗走熟人7万的心愿男子骗走熟人7万,但有人会以此为诱饵趁机骗取钱财。日前,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男子骗走熟人7万了一起涉及房屋买卖的诈骗犯罪案件,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。,责令彭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8万元。
据了解,被告人彭某,1990年7月出生于枣阳市,初中文化,无业。2020年4月,彭某从朋友周某处得知其弟周某毅有购房需求后,虚构认识某某小区开发商、购房可以优惠的事实骗取周某及其家人信任。
双方约定见面后,彭某谎称周某毅想买的某小区二单元5楼501室的房价为50万元,全款购买可以优惠10万元,按揭购买没有优惠,并称已跟开发商联系并垫付了定金6万元,全款购买就给其支付56万元,交钱后最迟10天交房,并返给周某毅优惠的10万元及定金6万元。
4月27日上午,周某向彭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款46万元,当面交付现金10万元。彭某出具“收到购房款50万元”的收条,并承诺5月11日在某酒店当场交房并签订合同。
当日下午,彭某将“骗到手”的购房款4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。
男子骗走熟人7万(男子网恋被女子骗走20万)
7月份的一天,得知预定房屋已被开发商售卖他人,周某、周某超多次要求彭某交房。为了稳住周氏父子,彭某又谎称其名下有一套房产,可以作价56.88万元出售,并约定了交房时间。
之后,彭某又以办房产证等为由先后骗取周氏父子共计4万元。
2020年10月10日,交房到期后,没想到,周某联系彭某时,发现他们均被拉黑了。至此,彭某共计骗取周某超、周某毅购房款60万元。
周氏父子索款无果,于是报案。2021年9月19日,因涉嫌房屋买卖诈骗,彭某被抓获归案。
枣阳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愿意接受处罚,且退赔被害人的部分损失,有悔罪表现,对其可以从轻处罚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“近年来,“熟人诈骗”并不少见,相对于陌生人,老百姓对亲戚、同事、朋友更没有戒心,也更容易上当受骗。”承办法官李有保说,房屋买卖可是大事,切勿轻信别人,哪怕这个人是你认识多年的好朋友,也要适当警惕,最好通过房产部门了解、咨询房屋具体情况,确保房产符合交易条件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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