刽子手为了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而自杀,都没有杀
想迎回之耻中被掳的、,功未成,身先死。呢,则是迎回了被瓦剌所俘的,结果,反被英宗来了个秋后算账——谁叫你立我弟弟的呀?你居心何在?结果,在早就不满于谦的奸臣们的推波助澜之下,于谦被杀了。
据《》记载,于谦“死之日,阴霾四合,天下冤之”。几个官员不顾可能的严重后果,替他祭奠、收尸。皇听到于谦被杀了,“嗟悼数日”。连下旨的英宗,都感到后悔了。
本质上,如果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,英宗是不想杀于谦的,他“犹豫曰于谦实有功。”可作为,他却不得不杀他。讲了,你不杀他,那你这复位,就名不正言不顺呀!
迈过了良知这道坎,杀一个功臣就很简单了。古来又不只我朱祁镇杀,对吧,比起我老祖宗来,我算个啥子咯。
本来定的是谋反凌迟。据明人沈德符在《野获编》里记载,皇帝下旨,“于谦、王文、舒良、王诚、、王勤本当凌迟处死,从轻决了,去其手足罢;家下人口充军,妻小免为奴,家财入官”。
砍手砍脚?大明律里只有寸磔,没有这种杀法呀!,沈德符将之归入“法外用刑”。不过,于谦是被斩首的,沈德符推测,应该是覆奏之时,皇上又把这条不符祖制(无用刑于律所不载者)的去掉了吧。
反正,明朝人对于谦冤死,民愤颇大。沈德符说了,“后来忠义报国者,能无丧气自沮耶”?想来,近两百年后,当北京城又一次被围之时,那些本来的大臣、将领们,想起于谦的遭遇,觉得遇到比英宗还不靠谱的皇帝,投降最靠谱。
于谦之死在大冬天,虽然冤气很重,却并未下雪。不过,据传说,连刽子手都舍不得杀这个大清官,为了不违背自己的良心,刽子手干脆自杀了。
这真是只要良知不讲职业道德的刽子手啊!
与之相比,瓦希里·布洛欣就显得敬业多了。此人自1926年担任刽子手,创下了杀掉两千多人的纪录。然其职业巅峰,出现在1940年。当时被羁押的波兰军官们,已没了用处,嫁祸德国,是个好办法。瓦希里接下了这个任务,卡廷森林里,22000多人中,有7000余人死在他手里。他每天工作十小时,每两三分钟杀一人。他绝想不到,十多年后,自己也会被抛弃,那些勋章,也救不了他的潦倒。最终,这个刽子手一颗子弹结束了自己的性命。
在敬业与良知之间,明朝刽子手的选择,明智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