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颜小传
——流光容易把人抛
“人怕出名猪怕壮”真是谬论。现今的人都哭着闹着要出名,而且还“出名要趁早”,大器晚成都不在考虑之列。
说什么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”?哪个不是渴望着能长久站在风头浪尖上,还不忘喜笑颜开地高喊“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!”
我也觉得出名挺好。
自从林筱蓓走红,我能够以低折扣购买那些赞助品牌的服装、化妆品,还以半价买到美容院的年卡,省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。
林筱蓓还问我愿不愿意在电台一档夜间栏目开一专栏?每周四晚上9点到10点,专门播出我的文章。我还能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。
林筱蓓一惯将我的文章称为“情感类文字”。听她这样一说,我想象自己的文字在夜间被沙哑声线的电台DJ以气声读出。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阵阵发冷。
当我说出自己的感受时,林筱蓓提醒我这可是个好机会。
我说是是是,我知道你是为我好。我也盼着哪天能在售书现场签名到手软。不过这样的机会,就免了吧。你看,我声音又不好听。不够飘忽,不带磁性。
林筱蓓讽刺我,如果是《知音》向你约稿,你大约会欢呼雀跃吧。我嘿嘿笑,说人家看不上我,他们要的是那种亲情、爱情和暴力、夸张情节的大杂烩。
而我笔下的故事永远简单。一条线索,两三个人物,平铺直叙。
偶尔我也抱怨。要知道我最爱读的是阿加莎,那个英国老太太满篇絮絮叨叨地编织若干诡秘情节,在时刻才揭晓离奇但逻辑性极强的答案。
一直自诩为聪明的女人。可是轮到自己写起东西来,只会一条道走到底,既无悬念也无惊喜,更无深度。
也好,适应当今快餐文化风格。阅读轻松,无需开动脑筋,绝对是居家旅行消遣之必备。
一日,林筱蓓不无神秘地来告诉我,她就要变成名典吧的股东了。
正在苦思冥想一篇小说的我被她惊得差点把女主角写得毁容。
林筱蓓看出我的疑惑,说名典的老板与她相熟,叫她投资10万,占10%的股份。每年年底分红。
名典吧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休闲场所,颇具规模。就连我这么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也看得出,其固定资产就起码在200万以上。
于是我向林筱蓓小姐抛了个杀人于无形的媚眼,说那我也出10万,也拿10%的股份行不行?
林筱蓓戳穿我的假笑面具,说你少来。
我还是笑,难道你的10万和我的10万有什么不一样?
林筱蓓说,我答应他每周到名典去两次。
然后我发出“哼哼”的冷笑,继续替我的女主角描眉画眼,懒得看她。
林筱蓓顾自说雯雯,我知道你在想什么。是,他们看中的不过是我现在的名气,让我当块活招牌招徕生意。我看中的便是每年那笔可观的分红。10万本金,也只是个幌子。这样显得名正言顺些,大家也说得过去。
如今我去名典做股东,说白了,不过是挣钱的法子而已。可是这法子也就只能使上这两年。我迟早会过了这阵风头的,到时候也没有人会颁发给我终身成就奖。我早想明白了,既然是要挣钱,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初到台里时,我一无关系,二无背景。过了这么些年,还是一样的一无关系,二无背景。现在所有的也只是些名气而已。现在的新人这么多,个个八面玲珑。我当年怎样红起来,她们便也能一样地红起来。身边那些人,当初是怎样聚到我的身边,以后便可以怎样聚到她们身边。到时候,我又能留住些什么?